會員服務條款

會員服務條款 | 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 

 

歡迎你加入成為「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以下稱本公司)會員,本公司會員服務(以下稱會員服務)係由本公司與QDM開店平台所建置提供,所有使用會員服務的使用者(以下稱會員),都應該詳細閱讀下列約定條款,這些約定條款訂立的目的,是為了保護會員服務的提供者以及所有使用者的利益,並構成使用者與會員服務提供者之間的契約,使用者完成註冊手續、或開始使用「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網站購物所提供的會員服務時,就視為已知悉、並完全同意本使用條款的所有約定:

一、說明與同意條款

•  當會員完成本公司網站之會員註冊手續或開始使用本網站服務時,即表示已閱讀並同意接受本網站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

•  本公司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服務條款內容,修改後將公布本網站上, 本公司不再個別通知會員,建議會員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

•  會員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網站服務時,視為會員已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

•  若不同意上述的條款修訂或更新,或不接受本服務條款的任一約定,會員應立即停止使用本網站服務。 

二、產品介紹及服務內容
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線上課程 在2021年在QDM 上成立的線上影音學習產品(下稱:本產品),旨協助職場上班族與創業者渴望在資訊混亂、碎片化資訊中,找出簡單、即學即用的需求,提供人們化繁為簡的商業觀念與工具及方法。

此一系列課程由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創辦人-周育騰,結合10年與世界大師口譯的經驗(商業突破大師安東尼羅賓、富爸爸商業顧問布萊爾辛格、精通自我表達百老匯導演-賴瑞吉爾曼),以及自身輔導中國與台灣企業成長突破經驗(新北坪林東木河百年茶莊、宜蘭兆豐銀行),將其累積多年的實戰經驗,轉化為簡單觀念和操作方法與策略的獨家影音課程,與職場人和創業者分享。祈願於三年內協助10萬人,讓台灣職業人士在混亂資訊中,能更快有效掌握個人成長與商業成長的策略,邁向不同凡想的未來!

本服務內容為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提供服務之網站網址:www.ifreedom.cc(以下稱本網站)。

*  本網站平台由 QDM 開店平台所提供
*  客戶服務信箱:ifreedom@ifreedom.cc
*  電話:0975-325-572
*  地址:宜蘭市復興路三段173巷1號

 

三、 設備規格
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應於您使用本服務前,明確告知您使用本服務應具備下列之軟硬體設備基本規格及要求:

瀏覽器需求:
為提供您更穩定的瀏覽品質與網站體驗,若您使用IE8 (含)以下版本瀏覽器,建議您升級您的IE瀏覽器,或使用其他瀏覽器軟體 Google Chrome、Firefox、Safari,以電腦瀏覽建議 1024 x 768 以上之螢幕解析度。

您透過連結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指定網站系統之機房設備之接取網路,除經雙方約定由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所提供者外,應由您自行向合法經營之電信事業申請租用,您租用該接取網路所生之權利義務,依您與該電信事業間契約約定之。

四、購買條件

由於本服務目前僅提供線上信用卡一次性付款刷卡付款,本產品適用對象為職場上班族與創業者。如您為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或您尚未持有信用卡,您必須請法定代理人或持卡人本人完成購買。本網站要求未滿20歲之交易對象於購買本產品時提供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請下載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您可透過電子郵件或傳真等方式提交證明文件。如您未能提供法定代理人同意文件,本網站有權利停止提供服務或終止本使用條款,如您仍未提供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本網站將依退費機制條款退費。但有民法第八十三條之情形者不在此限。

五、課程權益
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的所有課程影片,在您購課完成後,您可觀看您所採購的課程內容,直到本網站系統下架為止,您可於購課課程上架期間無限次觀看所購買的課程內容。

六、擔保授權
(一) 本網站擔保本產品授課內容均為合法授權產品,倘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有違反前項之情事致您無法繼續使用者,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應賠償您無法使用之損失。
(二) 未經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事前之書面同意,您不得將其使用權讓與他人使用。

七、授權使用費及付費方式
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課程採單元制學習,費用依各課程內容、長度、類別或優惠活動而定。本課程採一次性信用卡刷卡全部繳納機制,不接受分期付款或消費性借貸。如您刷卡不成功,本產品訂單亦無法成立,本網站將無法提供您本產品的服務。

八、授權使用原則
(一) 如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您自負一切法律責任,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並得通知您終止本服務條款,您不得拒絕:
1. 您蓄意散布干擾本網站系統正常運作之電腦程式。

2. 您在本網站系統上散布恐嚇、毀謗、侵害他人隱私、色情或其他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公序良俗之文字、圖片或影像。

3. 未經本網站同意盜錄、擷取或以其他科技方式將本服務以不法方式重製並提供給第三方使用者。

(二) 您利用本服務從事其他不法或違反本服務條款約定事項之行為,其情節重大,且經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通知您限期改正而屆期未改正者,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得通知您終止本服務條款並凍結您的權限,您不得拒絕。

(三) 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依本條第一項前三款之約定終止本服務條款者,應按比例返還您相當於終止契約前尚未使用之本服務授權使用費金額。如您造成本公司財產上或名譽上損害或影響其他使用者的權益,本網站將保留民刑事追訴權並得向你請求一切損害賠償。

 

九、會員使用義務
(一) 對於其使用者帳號與個人密碼有妥善保管以避免第三人知悉之義務

(二) 您在使用本服務時,有遵守本服務條款所約定之授權使用原則之義務。

(三) 您依本服務條款之約定所註冊之個人資料有錯誤或已變更者,應儘速通知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請求更正。如因您怠於通知而致其權益受損者,應由您自行負責。

(四)您同意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網站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您若為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網站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包括下列事項,但不限於:
1. 公布或傳送任何不實、誹謗、侮辱、不雅、猥褻、具威脅性、攻擊性、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任何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資料。

2. 刊載、傳輸、發送垃圾郵件、違法或未經本公司許可之訊息及廣告等;侵害毀損本公司或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機密、智慧財產權(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

3.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4.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網站服務。

5. 傳輸或散布電腦病毒、後門程式或影響本網站或其他使用者電腦之正常運作者。

6. 從事未經本公司事前授權之商業行為。

7. 其他不符本網站服務所提供的使用目的之行為,或本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十、帳號密碼非法使用之處理
如有第三人利用您之使用者帳號與個人密碼,登入本服務網站系統之行為,本網站將推定為您登入之行為。
本網站如發現您的帳號登入有異常時,本網站將立即通知您並請您確認帳號使用情形,反之,如您發現您之使用者帳號或個人密碼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之使用者,應立即通知本網站並進行帳號密碼變更等維護您個人權益。
本網站如經您確認有遭第三人不法或不當之使用情事者,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應立即暫停該使用者帳號或個人密碼之使用,並接受您更換其使用者帳號或個人密碼。

十一、服務品質
(一) 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保證提供具有可合理期待安全性之服務,並向您確保其系統設備,無發生錯誤、畫面暫停、遲滯、中斷或不能進行連線之情形。
(二) 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違反前項之約定者,除應立即更正或修復外,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應延長您之使用期間。
(三) 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負有維護所提供之教學內容或教材正確性與更正確認之責。經您通知或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知悉內容錯誤,除於網站公告錯誤內容外,並於通知或知悉之日起算三個工作日內完成更正或移除。

(四) 您使用本服務時,因可歸責於第三人之事由,發生教學內容錯誤、網站系統畫面暫停、中斷、不能進行連線或其他服務品質瑕疵之情形,您得準用第二項各款之約定,請求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於七個工作日內補償之。

 

十二、暫停服務之處理
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對於本服務相關軟硬體設備,進行營運上必要之搬遷、更換、升級、保養或維修時,得暫停本服務。
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因前項事由而暫停本服務,應於暫停本服務七日前,於本服務網站首頁上及本服務進行中公告,並以電子郵件或書面通知您。但因臨時性、急迫性或不可歸責於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十三、契約之變更
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修改本服務條款時,應於三十日前於網站系統公告之,同時以電子郵件或書面通知您。
您未為反對之表示且繼續使用本服務者,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依契約變更後之內容繼續提供本服務。

 

十四、終止契約與退費

您得隨時通知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終止契約,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不得拒絕。契約終止後,退費標準如下:
(一) 課程狀態為預購中/尚未開課之課程,可依購買金額全數退還。

(二) 若您於購買後七日內,可依購買金額全數退還。

(三) 如您因故停止訂購/取消訂閱本產品,您可以選擇將款項退還原刷卡消費之信用卡。若選擇銀行匯款/郵局匯票退款,需再扣除手續費後(依銀行/郵局規定)退還款項。

 

十五、申訴權利

您對於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所提供之本服務,除得撥打服務電話提出申訴外,亦得以電子郵件或書面,或至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之營業處所向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提出申訴,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應自接獲您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之。

請利用以下方式與iFreedom本來面目學院客服部聯絡:

1.客戶服務信箱:ifreedom@ifreedom.cc

2.客戶服務專線:0975-325-572

3.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7:30

4.地址:宜蘭市復興路三段173巷1號

 

十六、本公司個人資料保護聲明  
關於會員的註冊以及其他活動參與或交易所取得之個人資料,依本公司「隱私權聲明」受到保護與規範。


十七、會員帳號及密碼
 在註冊本網站為會員時,請設定特定帳號與密碼,作為進入本網站之身份,維持帳號與密碼之安全是會員的責任。任何依照規定方法輸入會員帳號及密碼與登入資料一致時,無論是否由本人親自輸入,均視為會員本人所使用,利用該帳號及密碼所進行的一切行為,會員本人應負完全責任。

 

十八、會員使用注意事項:
會員的帳號或密碼遭到盜用或有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會員將立即通知本公司。

每次使用完本服務後均會登出帳戶,若是與他人共享電腦或使用公共電腦,離開時亦請關閉瀏覽器視窗。

會員帳號、密碼與權益均僅供會員個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轉借、轉讓或與他人合用。

本公司若知悉會員之帳號、密碼確係遭他人冒用時,將立即暫停該帳號之使用(含該帳號所生交易之處理)。  

 

十九、本網站服務內容之變更 
會員同意本公司所提供本網站服務之範圍,本公司得視業務需要及實際情形,增減、變更或終止相關服務的項目或內容,且無需個別通知會員。

 

二十、會員對本公司之授權

(一) 對於會員透過本網站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之資料,會員同意本公司網站得於合理之範圍內蒐集、處理、保存、傳遞及使用該等資料,以提供使用者其他資訊或服務、或作為會員統計資料、或進行相關行為之調查研究,或為任何之合法使用。

(二) 任何資料一經會員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至本公司時,視為會員已允許本公司無條件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該等資料,並得將前述權利轉授權他人,會員對此絕無異議。會員並應保證本公司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轉授權該等資料,不致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否則應對本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三) 因使用本公司所提供之網路交易或活動,可能須透過宅配或貨運業者始能完成貨品(或贈品等)之配送或取回。對此,會員同意並授權本公司得視該次網路交易或活動之需求及目的,將由會員所提供且為配送所必要之個人資料(如收件人姓名、配送地址、連絡電話等),提供予宅配或貨運業者,以利完成該次貨品(或贈品等)之配送、取回。

 

二一、拒絕或終止會員的使用
會員同意本公司得基於維護交易安全之考量,因任何理由,包含但不限於缺乏使用,或違反本服務條款的明文規定及精神,終止會員的密碼、帳號(或其任何部分)、或本服務之使用,並將本網路服務內任何「會員內容」加以移除並刪除,亦得於已依會員所留存之電子郵件通知之情形下,隨時終止本網站服務或任何部分。此外,會員同意若本網站服務之使用被終止,本公司對會員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擔責任。

二十二、責任限制與排除
(一) 本公司所提供之各項功能,均依該功能當時之現況提供使用,對於其效能、速度、完整性、可靠性、安全性、正確性等,皆不負擔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責任。

(二) 本公司竭力維護本網站服務之網頁、伺服器、網域等所傳送的電子郵件或其內容不含有電腦病毒等有害物;但無法保證郵件、檔案或資料之傳輸儲存均正確無誤、不會斷線和出錯等,因各該郵件、檔案或資料傳送或儲存失敗、遺失或錯誤等所致之損害,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二十三、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一) 本公司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為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布、發行、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若會員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程式或網站內容,必須依法取得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

(二) 在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之原則下,會員同意在使用本公司之網站時,不作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三) 若會員有涉及侵權之情事,本公司可暫停全部或部份之服務,或逕自以取消會員帳號之方式處理,如有損害,並得請求因此所生之損害賠償。

(四) 若有發現智慧財產權遭侵害之情事,請將所遭侵權之情形及聯絡方式,並附具真實陳述及擁有合法智慧財產權之聲明,以電子郵件(E-mail)寄送至:ifreedom@ifreedom.cc 方式聯絡本公司。

 

二十四、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約定書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約定書有關的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雙方並同意以台灣宜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理法庭。